洒水车交车验收应同时核对车辆资料、合同配置、实车状态和约定的喷洒功能。先确认交付车辆就是订购型号,再按约定工况测试;外观完好或演示视频不能替代逐项验收记录。
记录车辆识别信息、整车型号及交付日期,对照合同、合格证和车辆标识。核对发票、说明书、随车工具与服务资料的交接情况;尚未交接的项目注明责任人和预计时间。报价中的‘几方’不能代替完整整车型号,样车照片也不能替代实车身份核对。
沿用订购时的配置清单,分别检查罐体、水泵、阀门、前冲后洒、水炮及选装附件。某功能未列入该车合同,就不能仅凭其他车型宣传图认定为必配。若品牌、型号、数量或装置位置与约定有差异,先记录并确认处理方式。
| 检查项 | 需要留存的记录 |
|---|---|
| 车辆身份 | 型号、车辆识别信息与合同对应记录 |
| 实车配置 | 项目、型号或材料、数量、是否符合 |
| 功能测试 | 工况、方法、实测结果、照片 |
| 问题复验 | 问题编号、处理结果、复验日期 |
| 资料与服务 | 交接清单、联系途径、待交项目 |
由熟悉该车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,采用符合车辆载荷要求的装水量,按合同逐项演示吸水或加水、喷洒切换、约定水炮功能与排水。记录水源、装水状态、测试时间和喷洒方式,检查管路、阀门及连接部位是否渗漏。流量、喷幅和射程有约定值时,须使用相应测量方法;没有条件的最大值不作为验收结论。
每项问题记录位置、现象、照片、处理责任和复验结果。批量车辆既要用首车确认统一配置,也要逐台核对型号与随车物品;不能用第一辆合格替代其余车辆检查。车辆通行或动态测试应在条件允许的场地按操作要求安排。
确认操作人员能够找到说明书、日常检查要求及售后联系方式。质保按一年或三万公里、以先到者为准执行,具体起算与部件范围核对合同和随车服务资料。验收记录应由交接双方留存,未完成项目单独列明,不混写成全部验收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