洒水车的‘吨’通常涉及质量,‘方’表示体积,两者不能直接等同。总质量是整车质量限值,额定载质量是公告载荷字段,罐体总容量和有效容积则是罐体参数。询价时应说明自己问的是哪一项。
整车总质量包含车辆自身及载荷等质量,不能全部作为装水量。以CL5040GPSD6已核验资料为例,总质量4495千克、整备质量2450千克、额定载质量1915千克。这三项含义不同,不能把该车称作可装4.495吨水的车。
同一公告可能同时列出两个罐体字段,应分别保留。CL5040GPSD6的总容量为2.11立方米、有效容积为2.01立方米;CL5120GPSD6分别为7.62和7.26立方米。核对时不要把总容量写成有效容积,也不要用销售称呼替代公告值。
质量与体积的换算需要介质密度,但算出的介质质量仍须满足车辆的载荷要求。部分车型公告容量的计算介质及密度与清水不同,因此更不能把有效容积直接视为同数值吨位的允许装水量。实际装载应结合对应车辆资料确认。
容量接近的车型,底盘、尺寸、水泵、罐体材料和喷洒装置可能不同。比较报价时,应同时填写整车型号、额定载质量、总容量、有效容积及具体配置。若只有‘8方’‘10方’称呼,应先补型号和依据再比较。
把质量单位统一为千克或吨、体积单位统一为立方米,并标注字段名称和资料来源。交车时核对车辆标识及随车资料,按约定且符合载荷要求的状态称重检查。宣传名称与资料不一致时,先核实具体公告和交付车辆,不能凭照片估计。
CL5040GPSD6车型与配置;CL5120GPSD6车型与配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