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9月8日公布第41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拟发布内容,公示期为9月9日至15日。此次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企业为142户,涉及288个型号。
其中,纯电动产品233个型号、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46个型号、燃料电池产品9个型号。该批新产品申报还包括汽车与摩托车,不能把全部申报数量都计为汽车新品。
申报公示是了解新车型的重要线索,但公示期结束不等于所有申报车型自动获得批准。购买专用汽车时,需要继续核对后续正式公告,以及底盘、总质量、外形尺寸和专用装置是否与实际交付车辆一致。销售资料中应明确“申报”与“已公告”的状态,不能仅凭公示截图承诺上牌或税收优惠。
资料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;来源发布日期:2026-09-08。本文为新闻整理与编辑观察。